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

2020-11-20 17:01 化州电子商务公共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我市继续巩固和提升“一窗通办”模式,不断整合和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各职能部门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注销、股权质押实现“一窗受理”,企业开办时间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道路运输业务实现“全市通办”,办理了茂名市首宗跨区(县级市)的道路运输业务事项;实现了邮政速递部门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开通证照免费寄递的贴心服务;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实现了“一窗受理”。同时,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办理,优化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功能,真正做到网实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大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推进合江县域副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建设,业务量较大的部门已落实人员进驻合江分中心,其他部门通过授权综合窗口受理的形式进驻,进一步发挥县域副中心便民服务作用,提升合江县域副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办事便利度。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继续压减一批市级权力事项。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向县域副中心下放县级管理职权事权事项目录》和《向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下放县级管理职权事权事项目录》,事权以委托方式和内部调整放权方式下放,目录中包括县级权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3.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19年,对接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升级改造一体化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市化州分厅,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自2019年7月起,按照省、茂名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粤省事”的知晓度、使用率和影响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基本完成,59家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涉及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监理等资质类型机构。公共资源实现“线上”全程交易。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机构改革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工作,全面梳理部门机构改革后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11类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划转调整事项目录、完善事项信息等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截至6月3日,我市22个涉及单位名称变更和职能划转的单位已全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工作。2019年8月起,全市39个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对标省、茂名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按要求进行规范填录,截至目前,我市按省、茂名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标准化梳理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为抓手,以服务项目为主线,以首问责任跟踪办理为纽带,推进项目审批“容缺、并联、首问跟踪办理”服务工作改革创新,按照“容缺受理、补缺发证、双向承诺、弹性流程”的原则,补充资料和受理审核同时进行,有效缩短项目审批的时限。印发并实施《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化府办〔2019〕13号),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和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办理时间压缩为1~2天内办理完毕,民间投资项目严格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我市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经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0件。

  2.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定期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市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严格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错比纠”的要求进行备案,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促进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2019年,市政府制定的10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9年,我市依法开展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市无制订与现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重点抓好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以法治督察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继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由决策执行单位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2019年,我市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划转情况,继续修订《化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民主和科学。我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需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专业规范的法律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强化决策服务,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和实践优势,积极主动提供智力支持,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对于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事先均召集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最大限度降低政府决策风险。2019年,市司法局审核办理政府各项请示文稿600余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合同、协议类合法性审查24件,招标文件16件,派员参加政府各类工作协调会议104次,督促政府法律顾问完成文件审查6件,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8宗,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我市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的执法人员共455人;组织开展全市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总报名人数386人,及格率78%,总体成绩对比2018年总成绩的43%及格率有较大提高。未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做到以考促学,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保证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市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并在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上组织全市45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学习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专门安排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就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进行详细解读。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2019年2月,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4个考评组对全市45个单位实施为期一周的全面考评,实地考察并查看有关台账。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等问题,已形成清单反馈给相应部门进行通报和整改。运用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考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按《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

  2 .创新“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2019年6月起,我市对标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涉及监管事项业务的部门按国家、省、茂名市的要求完成本部门的监管事项的认领、录入、检查梳理和数据归集上报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9个涉及该业务的单位已完成了546项监管事项的梳理工作,录入监管行为数据2100条。

  (六)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整合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多措并举,在茂名市率先完成市、镇、村三级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识统一按要求统一规范制作,其中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完成。大力推进全市10个示范性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1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已建立县级法律顾问团1个,镇(街)级法律顾问团23个,6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加入乡村法律顾问团。依托全市建成的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7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融入我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化建设,打造我市覆盖城乡、纵横交织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2.发挥村(居)律师作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我市积极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律师驻村(居)工作,定期督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考核评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作法律便民服务卡,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为村民提供全天在线多渠道服务;驻村法律顾问采取集中或分散等方式为群众上好每一堂法制课并多次举办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学法、干部讲法、群众用法、行政依法、个个护法的法治氛围,并通过下基层近距离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平息法律纷争、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法治建设进程。2019年全市驻村(居)律师共服务对象累计达15856人次,其中开展法律培训、讲座1328次,发放宣传资料41860份。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330件,接访咨询4180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6件。

  3.切实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暨“两度一率”、“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及大型“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4.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对违法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撤销的坚决依法撤销,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我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共55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其中:未结14宗,不予受理10宗,转发1宗,中止2宗,办结28宗。办结的案件中维持12宗,撤销11宗,确认违法4宗,终止1宗。不予受理11宗,转办1宗,立案受理43宗。立案案件已审结28宗,其中维持12宗,撤销11宗,确认违法3宗,中止2宗,未结15宗,受理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在做好复议案件的同时,我市积极构建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机制,整合人民调解、信访、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在纠纷处置中的衔接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和应急处置。

  5.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我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19宗,已开庭审理86宗;未排期开庭3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33宗。其中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6宗(申请人撤诉1宗,未审结5宗,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宗)。

  根据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市已在12月已印发了《化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切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该办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也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和实际行动,为当事人息诉罢访及案件的妥善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9年组织全市各单位主职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重点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步走”程序。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市司法局于2019年6月28日组织了全市45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继续开展做好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考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考以及2019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实效性。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我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科学制定了《化州市2019年全面依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化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指导全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深化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等领域加快改革步伐,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推进路线图,继续深化行政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落实好各项改革推进工作。

  2.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认真组织了迎接省、茂名对我市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以考促建,推动法治茂名建设再上新水平。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组成4个考核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了考核,通过考评促使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不一、未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亟待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工作力量较弱,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案多人少”现象较为突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加强,基层法制建设执法队伍力量还需加强、素质还需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力度。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市《纲要》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建设。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改善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综合考试系统进行网上综合考试,以考促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按要求积极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两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流程网上监管,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查处力度。梳理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范围、工作程序等进行明晰。

  (四)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化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其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参与度,推动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提速增效,发挥行政应诉化解矛盾和完善制度的功能。

  (五)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重点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保障等任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